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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盛实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10-9  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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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0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沙支行借款人民币贰仟万元整,并将公司自有房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作为上述贷款抵押,赋予该银行第一优先受偿权。
    二、同意公司将上述抵押物向该银行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并将保单过户给该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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