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进)前日,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控股”)董事会发布公告,其旗下外资股东福民发展拟将所持公司股权的3.01%转让给福民集团。转让后,福民发展将持有25%的股权,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记者获悉,东莞控股昨日接到外资股东福民发展有限公司的函告,福民发展与东莞市福民集团公司签订了《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将其持有公司股权中的31291633股,占总股本的3.01%转让给福民集团。转让前福民发展持有公司291170880股,占总股本28.01%,为公司第二大股东。转让后,福民发展持有公司259879247股,占总股本25%,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此外,因福民发展有限公司为东莞市福民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所以此次股权转让的双方为一致行动人。但该股权转让行为,还需上报国家商务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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